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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将出台财税政策促实体经济发展

2017-08-23 08:15  来源:杭州网 记者 葛玲燕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拟出台一揽子财税政策,帮助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在这之前,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以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进行留言。

  拟出台的财税政策共包括5个方面,分别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发挥金融的支撑引导作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以及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经认定的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项目 一次性可获300万元资助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收收入增量返还奖励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市当年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所在区。

  在财政专项资金运用上,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要求,每年开展项目征集,择优确定形成项目库,根据项目因素开展竞争性分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连续3年时间每年分别给予区、县(市)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对未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的区、县(市),相应扣回财政资金。

  对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进口和国产,每台分别给予设备购置额5%和10%的资助。同时开展智能制造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对经认定的示范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另外,凡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药品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的品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除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税费怎么减,同样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杭州将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降低全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对符合条件的缴费单位,经核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对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所谓“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行为,可以按规定享受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免征印花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各项优惠。

  此外,杭州还打算从财税政策上,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比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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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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