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马焱 通讯员 童伟宏 陈伟)昨天,“浙江无欠薪”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召开,部署全省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建设“无欠薪”县(市、区)工作。
“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活动的首批试点为杭州滨江区等17个县(市、区),2018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到2020年底,力争所有县(市、区)达到无欠薪县(市、区)的目标要求。
“无欠薪”县(市、区)的建设标准要求,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