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突破?群众、企业评价怎样?全面推进半年多来,“最多跑一次”改革已成为浙江“牵一发而动全省”的改革总抓手,成为浙江全面深化改革亮出的金字招牌。
省级已公布889项事项
“目前,各地正在加快推进‘受理’‘办理’‘监督评价’相分离。”省编办负责人在介绍“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时,重点强调了这一点。
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放管服”改革的一大关键。
以前,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受理”“办理”“监督评价”基本都是某个部门一手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投诉举报效果差……群众、企业的改革获得感大打折扣。
该怎样破解这些痛点、难点?浙江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用好了各行政服务中心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这一主抓手。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群众、企业办一件事跑一次的标准,综合设置受理窗口,规范办事材料,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供服务指南,实行容缺受理,通过统一受理实现全流程监管,各行政服务中心也强化了第三方监督。目前,“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物理整合基本实施到位。
我省有多少事项已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据悉,经过3批梳理,同时对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修改而取消归并的办事事项进行清理,目前,省级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889项(含中直单位在浙机构285项),设区市本级平均845项,县(市、区)平均732项,都达到同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的80%以上。根据2016年办件量测算,省、市、县三级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办件量已占全部办件量的80%以上。
三大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是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市场准入、便民服务、项目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从7月1日起,我省率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这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场准入领域的一大突破。目前,浙江已全面推行外贸企业、餐饮服务等20个领域“证照联办”、12个事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省编办负责人介绍,按去年全省办件情况的测算,这些措施将惠及81.34%的涉及准入审批的市场主体,基本实现市场准入领域“最多跑一次”。
项目投资和便民服务两个领域的突破也非常大。项目投资领域,已公布全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印发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指导意见,并推进消防设计承诺制改革。便民服务领域中,不动产交易登记已全程实现“最多跑一次”;我省部门和地方自行设置的20项职业资格已经取消,省内身份证异地换领已全面推开;地方道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交通违法处理已实现“一窗”办理。
这些重点领域的突破,关键之一在于实现部门间规章制度对接、流程整合和信息共享。目前,我省已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与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分两批制定了《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共开放57个省级单位3600项数据共享权限;省级超过70%、市级超过60%、县级超过50%的办事项目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为实现系统互联,我省已完成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平台建设,目前正在开展运行调试。
政务办事有标准更规范
“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建设,半年多来已取得重要进展。首先,最直接的问题是:怎么界定“最多跑一次”?目前,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改革经验,已有详细的规范化界定。5月和6月,我省先后出台《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的第1部分《总则》和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标准化定义,对群众和企业来说,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指通过“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网上申请、网上办结”“网上申请、现场取件”“现场申请、现场办结”“现场申请、快递送达”或其他制度设计能够使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或“零上门”,但群众和企业自愿上门咨询、办事或取件的,不影响“最多跑一次”的认定。
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目前,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已印发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全省系统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明确了办事事项和办事时该带些什么材料、去哪个窗口等问题。
抓落实、强监管。半年多来,以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为载体,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正在向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延伸。
目前,全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已构建“四个平台”。“四个平台”中,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3个平台聚焦于“管”,便民服务主职为“服”。建设“四个平台”的关键环节在于下沉执法力量、推行干部属地管理、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这些举措不仅进一步夯实了“四个平台”的功能,更推进了“放管服”改革在基层有效落地。
“最多跑一次”改革下一步将重点围绕项目投资、信息孤岛等堵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以更好的“管”促进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