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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车里程数居然是假的 消费者获赔6万元

2017-07-08 08:37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马焱

  浙江在线7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马焱)号称优惠销售的保健品,价格却比实际贵许多;花35万元买的二手宝马车,仪表盘显示的里程数居然是假的,比实际里程少了至少3万多公里……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96件,解决4744件,保健品、二手车、预付卡、洗染行业依旧是投诉重灾区。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食品类问题投诉总量501件,投诉占比由上年的8.6%上升到9.26%。其中保健品类投诉量排在第一位,共41件,老年人投诉占了很大比例。如今年1月,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参加了南京某保健品厂家组织的宣讲活动后,近百名老人购买了每份价值4000元的保健食品。之后,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功效及所谓的价格优惠销售承诺提出质疑。

  消保委分析,这些商家误导老年人手法多样。比如,多渠道撒网对老年人“洗脑”,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自己的产品,潜移默化地强化老年人对商品的认知;拿高科技概念当幌子,大肆夸大保健品功效,诱使老年人高价购买只具有普通保健作用的保健品等等。

  上半年度交通运输类消费投诉429件,其中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类投诉298件。虽然投诉量与投诉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二手车交易投诉却呈现上升趋势。湖州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今年5月10日在杭州汽车城以35万价格购得宝马525Li二手汽车一辆,当时车辆里程表的数据为5.3万公里,后经宝马4S店查实,截至2016年2月18日,里程数已达85241公里(2016年2月18日是该车辆最后一次在4S店保养维修的时间,其后里程数无法查实)。

  浙版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核查、检测二手车的相关重要信息,并告知真实信息。在调查阶段,经营者强调已经口头告知,而根据浙版新《消法》规定应“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即可以事后查实的方式。省消保委约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一次性赔付消费者人民币6万元。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浙版新《消法》对二手车交易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明确了二手车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维修等情况无法核查的,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二手汽车安全性能良好;自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二手汽车发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包修责任。 通讯员 谢恬 本报记者 马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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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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