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富春江迎来开捕季。
今年3月1日起,富春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富春江富阳段整体形势非常好,整个江面非法捕捞情况处于可控范围内。
全力做好禁渔工作
“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每年3—6月是富春江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渔能有效保护鱼类产卵、孵苗及保护幼鱼生长,促进鱼类资源的自然补充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
作为渔业主管部门,在本次禁渔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红利,抽调局内执法力量、整合富春江管理处执法人员组成禁渔期执法队伍,执行禁渔工作。
利用富春江管理处的人员优势、工作点位优势,在富春江富阳段设立三个执勤点,对江面进行巡查管控。同时,利用富春江管理处的监控设施,实施技防工作,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向三个执勤点下达工作指令。
沿江11个乡镇(街道)临聘26名渔政协查员,24小时对所属江岸段进行巡查管控及执勤点的协查;发动护村队员协助管控,发挥陆上“第一张网”作用,阻止非法捕捞情况的发生。
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点设立总值班制,24小时受理举报和110联动平台来电,将相关情况向三个执勤点派发并反馈。两个固定执勤点每天分早上、下午、前半夜和后半夜进行巡查;机动执勤点基本保持每天巡查一次,确定所有渔船的停泊位置,并造册上报杭州市总站和沿江各乡镇(街道)。
此外,富阳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完善护渔组织建设考核办法。在沿江相对人流集中点或渔船停泊点树立12块禁渔公告牌;发放禁渔期宣传小册子500余份;在各停泊点及相对区域拉起18块宣传横幅。
偷捕者付出代价
区渔政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媒体对禁渔期工作进行了11次宣传报道。强大的舆论宣传,震慑了不法分子,为禁渔期工作减轻了压力,整个禁渔工作比我们想象的要好很多。”
但是,总有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想碰碰运气,不过事实证明,偷捕是要付出代价的。
据统计,在禁渔期刚开始的1小时内,执法队员在富春江富阳段连续发现西湖区渔民违禁捕捞情况两起。目前,这两起违禁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已完成,分别对两位渔民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3月18日傍晚,在东洲街道红旗江与富春江交汇处,抓获一名非法电捕人员;5月5日凌晨1:30左右,在鹳山靠富阳中学一侧,再次抓获一名非法电捕人员。两名非法电捕人员移交公安后均被采取刑拘措施,目前一人被取保候审,一人已被检察院起诉。6月7日晚发生一起停泊货船船员非法捕捞案件,执法人员取缔三无船只1艘,没收网具3副、打网1顶,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