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关系到我们吃饭大事的耕地上,绝不能有一丝闪失。昨天,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得知,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0.54亩,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36%。如何确保我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浙江在保护耕地这件事上一直努力着,着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
率先全国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据悉,目前浙江全省耕地总量稳定在2965万亩左右,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9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03万亩。
近些年来,浙江推出多举措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5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了0.1等。
另外,通过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和“补改结合”等措施,实现了占用耕地质量与补充耕地质量总体相当,2015年和2016年,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全省累计提升耕地等级19.3万亩等。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2016年和2017年,全省共落实耕地保护补偿资金39.02亿元。
再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
据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浙江将再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50万亩,整治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0万亩。
另外,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文件,全面开展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今年浙江将实施13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特别是对农村零、散、乱、旧的村庄将进行拆并归并、存量建设用地复垦,这样既盘活了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又保障了城镇建设用地需要,减轻了占补平衡的压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此外,我省将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选址论证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示范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保持农地姓农、粮田姓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占用耕地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占用示范区的,按三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