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环保执法,制度创新更深入
近两年,国家环保部频频点赞浙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称浙江“致力于打造全国最严环保执法省份,环境执法力度保持全国领先”“执法力度再创新高”。
以严格的执法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以完备的体制、机制来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直是浙江孜孜以求的目标。
2015年,浙江提出“打造最严环保执法省”;2016年起,在湖州率先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年,《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提出“终身追责”……近年来,浙江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构筑根本保障。
今年,诸暨企业家刘国荣时常要检查厂房里的排污口是否正常。他告诉门卫,若有环保部门来检查,要自觉打开门请他们进来。
在当地,企业家都知道“五个一律”——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量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一律依法关停取缔、一律取消政策优补、一律实行媒体公布。
“刚办印染厂时,听说对污水处理要求很高,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要投入大笔资金,我心里有些不乐意。”这两年,看到环保执法越来越严,刘国荣感叹,“当初加大投入上马最新污水处理设施是对的,现在可不敢心存侥幸。”最严环保执法,像一块铁板,把漏洞堵得密不透风。
今年一季度,浙江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01件,罚款9495.6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85人、刑事拘留156人,执法力度居全国第一。
保护生态环境,仅靠“最严执法”的“事后”监管显然不够,浙江不断探索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对环境进行“事前”管理。
今年7月,《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方面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宁波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师周轶男的脑海中,盘绕着很多“线”——市政绿线、自然生态保护线、海洋功能区划线、森林及湿地公园分界线。2016年1月,宁波划出浙江首条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红线范围内的地域,是宁波生态保护管控区。翻开厚厚的规划书,85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4980.3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50.9%。
这条摸不着的红线,为宁波划出了“山、水、城”生态格局的未来。“红线的划定倒逼各地转变发展思路,进行转型升级。”让周轶男欣喜的是,目前宁波生态保护红线内已建或已批在建的建筑物,将根据分类治理的方式进行控制保留、整治改造、拆除迁移。
宁波的尝试,很快得到了推广——去年9月,在《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浙江进一步出台《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将全省划分为2400余个环境功能分区,包括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形成覆盖全省“一个区划一张图”的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制度框架,浙江各地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明确。
生态文明建设搞得好不好,离不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两年多来,浙江一直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创新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在湖州,每条河、每块地、每片林的变化,都会清晰记录在一张表上。表上每个数字的变化背后,几乎都与项目、工程有关。“有了这张表,就能充分掌握自然资源家底,也能时刻提醒领导干部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湖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钱中勇说,这笔不断更新的“自然资源账”,成为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
2016年5月,国家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组来到湖州调研,并对这项改革给予高度评价。同年9月,《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2016年,浙江探索实行以市县为单位、以单位GDP能耗为基础的节能量财政补偿和交易制度,促进各地单位GDP能耗的持续下降。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健全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实施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今年9月,《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开始实施,浙江正式进入“持证排污”新阶段。
与绿色同行,与自然共赢。作为“先行者”和“领跑者”的浙江,绿色发展的步伐更加快速稳健,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动力也愈加强劲,一幅“美丽浙江”的宏大画卷正在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