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婷)即日起,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快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提升回收利用综合能力,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你准备好了吗?
11月5日,由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浙江省将培育出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0家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建成工厂化分拣中心100个以上,年分拣能力达450万吨以上;到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同时,还将加快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利用处置企业,基本满足再生资源利用资源化处置的需求,确保浙江省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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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浙江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强化规划引领,培育骨干企业,坚持示范带动,推进二次分拣,完善回收网络,创新回收模式以及加强规范管理。
其中,“推进二次分拣”指的是加快二次分拣中心建设,到2020年设区市要建成2个以上,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二次分拣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可参照国家、省有关推荐或参考标准,按分拣每万吨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设4000-4500平方米工厂、配套分拣和环保设施设备。同时,各地可因地制宜,跨区域建设二次分拣中心,实施共建共享,满足可回收物二次分拣需要。列入创建类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的,应当建设与本地再生资源量相匹配的分拣中心(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对现有分拣能力不能满足本地区需求的,加快生产能力建设;对现有分拣中心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提标改造。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土地指标、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完善回收网络的具体举措则是,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原则上城市新建小区按照1个小区设置1个回收点,其他按照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乡镇和农村按照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同时,各回收站点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智能回收箱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片区建设等创建内容。鼓励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
创新回收模式将通过加快推进“互联网+”的回收模式,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全面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两网融合”,提高回收利用率。鼓励采用预约上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鼓励有实力的回收利用企业打造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研究制定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回收品种参考目录,编制回收站(点)、分拣(交易)中心设施设置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参考规范。加强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加强运行分析,动态掌握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量、回收品种、利用处置去向等相关信息。
生活垃圾治理是一场持久战,加快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将有效提高资源运作效率,通过制度供给和模式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构建“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将更有利于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回收利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