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成为丰桥社区新增的第一位股东通讯员 叶诗蕾 摄
丰桥社区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通讯员 胡慧群 摄
近日,德清县武康街道丰桥社区(原丰桥村)十分热闹,居民们个个喜笑颜开,因为年终分红的日子到了。
2004年嫁到该社区的李萍女士,比其他人更为高兴。因为她是头一回拿到分红。为何?原来该社区早在2001年就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确定了“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股权规定。
去年10月,丰桥社区通过股权改革试点,吸纳了45位新股东,开创全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增资扩股先河。李萍终于享受到与其他居民一样的权益了。
“生不增”的股权规定成了拦路虎
李萍“身份”的转变,源于2001年。这一年,丰桥社区的前身丰桥村,率先在湖州完成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立湖州市首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公有制为基础、集体资产为纽带、社员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生产生活服务、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等活动。
“2001年,全村共有995名社员成为股东,并且确定了‘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股权规定。”武康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
2004年才嫁到德清的李萍,正好被这个规定拦在门槛之外。
这些年,得益于德清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体制改革、美丽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卓越成效,德清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新农村孕育出美丽经济。同时,由于婚嫁、新生人口等原因,农村人员变动增大,新增人口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认定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这几年,武康街道丰桥社区投资新建综合楼和水果市场,用于出租。每年,社员股东还能拿到分红。看着村集体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许多无股权的“新晋”村民都想入股,但受阻于原来的股权规定,只能望股兴叹。
首次增资扩股,45位新居民成为股东
那是否可以改变原来的规定,让“新晋”村民也可以享受同样的权益?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事实上,想要入股成为股东,并不如人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为了保障村集体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如何厘清集体成员的权益边界等,成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当然,面对新问题,中国人从来不缺乏探索的勇气和行动。
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和国务院同意,我国在北京市大兴区、浙江省德清县等29个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作为当年浙江该项工作的唯一改革试点,通过3年多的探索,去年,德清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终于有了新突破。
去年10月,武康街道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增资扩股大会,与会社员股东代表高票通过增资扩股方案及增资扩股对象人员名单,共确定164名社员非股东具有增资扩股资格,增资扩股价格每股2万元。
丰桥社区党总支书记费建民介绍,新增对象主要为2001年股改后新生及新增的社员,包括户籍在本社区,父母双方为本社社员的新生人员、股改后婚嫁人员等。
“这次增资扩股按自愿原则,164名社员非股东中,60名通过继承得到股权,实际参与增资扩股45人,为集体增加股金90万元。”费建民表示,增资扩股不仅解决农村基层股权需求现实矛盾,还在不损害原始社员股东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新农村建设更有底气。
试点改革开全省先河 将形成有益经验
武康街道丰桥社区的探索,是德清开展股份权能试点改革的生动实践,也开创了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资扩股的先河。
德清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周伟国表示,尽管在实际推进中还存在些许困难,比如宣传推广不足、村民政策了解不清晰、不透彻,部分村民对实际出资参与积极性不高等,这项改试点改革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动态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以拥有的身份资格来对应享有的相应权益,正是德清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重要探索,目的就是解决身份变动引起的权责不清的矛盾。”周伟国表示,这既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又是对农村治理机制的创新。
近年来,浙江各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在去年总结提炼的浙江26条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典型经验,德清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亦在其中,予以在全省复制推广。
去年5月,受农业农村部委托,来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的专家学者,对德清开展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给出高度评价。
评估组表示,德清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进一步厘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边界,创新农村基层的治理机制,其改革领先于全国其他试点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