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 通讯员 沈鑫 马森苗)“我仔细数过了,足有3750元!”6月20日,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村低保户施建峰接过“大红包”后兴奋地告诉记者。当天是海宁低收入家庭资产性增收项目首期收益发放日,全市包括施建峰在内共有1767户低收入家庭分配530多万元季度收益金。
拄着拐杖的施建峰今年47岁,患强直性脊柱炎已有十多年。3个月前,他从村委会得知海宁正在实施低收入家庭资产性增收项目,便与村(社区)、市农商银行、市财政局、项目主体签订托管协议,将自家拆迁安置的公寓房抵押,贷款15万元,入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项目,每年可获取10%的回报。“我算了算,扣除年终要缴纳的贷款利息,通过项目我家每年可以增收1.35万元。”施建峰说。
海宁从激活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源性资产入手,按照自愿原则,鼓励低收入家庭以农村“三权”或公寓房资产等抵押贷款,每户可贷6万元至25万元不等,再由政府统筹,将贷款资金投资到国资公司等稳定收益项目。项目实施期为5年,每年由项目公司将贷款资金10%的收益权作为低收入家庭的固定收益。
项目还实行动态调整及缓冲式退出机制,若因其他收入增加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可继续享受一年收益。此外,项目规定贷款利息按照低收入家庭承担10%,市、镇(街道)财政和市慈善资金各承担30%执行。扣除利息后,每户家庭每年可稳定增收5400元至2.25万元。为确保项目风险可控、收益稳定,当地还设立了初心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利息补助和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