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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台铁军法治标兵”

林丽云——倾情诠释档案法治工作

2017-08-25 16:30:22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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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丽云,女,中共党员,自2000年8月调入档案部门以来,一直在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指导法制处负责人的岗位上履职。从事档案法治工作17年来,致力于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档、指导管理工作,开创台州档案法治工作新局面。

  倾力宣传教育,寓得万众法制知识

  2012年,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林丽云着手组织一场大型的“农行杯”法制宣传知识竞赛,取得了空前的宣传效果,多家媒体进行报道。每年抓住档案法制宣传“三进三送”这个活动平台,组织人员进入社区、农村、企业、高校等进行档案法制宣传,举办讲座,分发法制宣传用品、手册。受到广大企业员工、高校学生、广大村民的热烈欢迎。

  为了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监管工作。林丽云抓住“平安浙江”考核,每年开展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安全监管培训会,出台档案安全监管细则,强化档案法制宣传。第一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许多单位的等级由原来的优秀降到合格,其中包括主要的机关部门,机关里议论很多,“档案工作有必要这么仔细吗”“何必为了这么点事伤了和气”等等。林丽云顶住压力,坚持原则,她坚信法治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依法治档,档案才能真正地走进大众视野,才能唤起全社会对档案的真正重视。通报之后,各个单位更加重视档案工作,要求开设档案专题讲座增多,档案普法宣传得到了长足的进展。

  在她的不断努力和推进下,台州市每年举办全市局馆长培训班、档案员岗位培训班、继续教育培训班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题培训班。法治工作作为培训班的主打内容,参加学习和培训的人数多达两三百人,场场爆满,档案法制意识深入人心。

  倾心行为规范,力推档案法治建设

  林丽云在档案部门已经工作了17年,从办公室到业务线,在推进档案法制建设的路上,她摸索出了自己的一套方法。

  调任业务指导法制处处长时,面对纷繁复杂的业务法制工作,她沉下心来,理清思路,抓住市政府推进的权力清单梳理的这项中心工作,确定权力清单14项,责任清单65项。梳理清楚每一项权利清单的办事流程,规范文本,并组织省局法制处老师、市法制办老师,对全市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行实例培训。各县(市、区)档案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参与异地行政执法实战演习,再请法制办同志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以先出手后完善的超常规思路来推进档案法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档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严格按照论证调研—征求意见—合法审核—报送审查—网上公布的环节来进行。出台《台州市综合档案室档案库房管理暂行规定》、《乡镇档案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双随机”工作。即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制度,执法对象随机抽查制度。推进档案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全市档案执法人员从27人发展到54人,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建立执法对象数据库,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九个县(市、区)档案局,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中介机构纳入其中。

  推进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每年一度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档案事中事后监管六项制度要求,出具行政提醒书。推进每年一个专题的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持证执法、亮证执法的要求,全过程记录,出具整改通知书。

  在台州“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大方向下,加强、夯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为了解决重点工程档案规范管理的问题,林丽云跑了很多重点工程项目,去工地和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交朋友,到各主管部门了解他们对重点工程的审批事项,购买各个行业工程的专业书进行学习。理清楚住建、交通、水利、水运等各行业工程的档案管理情况,规范档案专项验收,年年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执法检查,并以问题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办反映。问题专报引起市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对这项工作做了重要批示,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法治建设争取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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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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