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1月17-18日,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在听取了我县编制工作汇报,审查了相关资料,并经过质询、答疑后,通过了我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
结合省林业厅“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要求,经过近3个月的紧张工作,我县于2014年12月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此次编限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要求,坚持可持续经营、采育结合的原则,依据我县2013年森林资源补充调查结果数据,测算集体林、林业总场、上标林场三个编制单位的合理年采伐量,在合理年伐量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十三五”期间合理年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187000立方米,其中集体林178000立方米,林业总场8000立方米,上标林场1000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是合理年伐量279633立方米的66.87%,是“十二五”期间19.18万立方米的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