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日前,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景宁县凭借“畲族民间歌舞”文化项目再度入选。此前,我县曾先后获得2009年和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至目前为止我县已连续两年度、共三次获此殊荣。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国家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一个国家级评选项目,是国内对民间文化艺术工作成绩显著地区的最高褒奖和荣誉,命名周期为3年。2014年,经过层层评选、专家考核,我县以“出色的保护成绩,特色的文化成果”最终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被国家专家组高度肯定,成为了全国442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之一。浙江省仅14县入选,我县为丽水市唯一入选单位。
近年来,我县坚定实施“文化名县”战略,坚持“文化引领”,在畲族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文化开发利用,群众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取得辉煌的成绩。全国最具特色民族节庆——畲乡“三月三”享誉全国,闻名遐迩;中国畲族民歌节、中国畲族服饰设计大赛每年如期举办,广受好评;畲族演艺荟萃《畲山风》、《诗画畲山》、《印象山哈》等名扬海内外,影响空前。今年以来,《畲族婚俗》入选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景宁县梧桐乡高演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我县第三次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今年入选的畲族民间歌舞是景宁县民间文化艺术精品项目之一,是促进我县文化璀璨繁荣发展的重要源泉。我县高度重视畲族民间歌舞艺术项目开发推广工作,坚持以“保护特色”作为畲族民间歌舞立身之本,以“传承创新”作为发展之策,并将畲族歌舞艺术之乡的创建和发展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立足于打造畲族文化“金名片”,充分彰显了畲族民间歌舞非凡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