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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崇福“第一楼”

2015-03-30 08:52  来源:嘉兴日报 沈惠金

  #!time!#民国时期和解放初,崇福镇的居民都知道“第一楼”。这是位于崇德城内春风头的一家茶馆店,在镇上60多家茶馆店中,规模仅次于西寺前的福和楼。

  据资料记载,福和楼茶馆开设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第一楼茶馆的开业时间,无确切记载。但从它的地理位置可以想见,第一楼茶馆的开业,恐怕不会晚于福和楼。

  “第一楼”茶馆,位于崇福镇春风头圣堂桥北,座东朝西,二楼二底,东临市河,南靠县前河,西面是圣堂桥大街,北至教育局公产;解放初,为东大街1号。楼的东面、南面窗下,有固定靠椅,可俯视河面。楼上玻璃长窗,窗外有栏杆,足供三面远眺。附近河埠,停靠有至杭州、嘉兴、湖州及塘栖、南浔、硖石、长安、桐乡等县镇的航船及县内交通航船。清晨,鸟友持笼登楼,品茗放鸟,窗下挂满鸟笼,游手好闲之徒常在楼上聚赌。崇福镇上第一只“老虎灶”,就诞生于此,而且,茶馆还有地荫(地下室),曾开设公共浴室,方便居民洗澡。

  笔者曾看到四份有关“第一楼”茶馆的房产转让契约文书。这些契约文书,记录了第一楼的历史变迁,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民国时期崇福镇的房地产交易真实情况。

  第一份契约文书,立于民国20年(1931)12月,业主金子安将祖遗房产立卖割绝契,出售给程振翔,600银元成交。

  第二份契约文书,立于民国21年(1932)8月,金子安以卖房原价不足为由,复请中人与程氏交涉,结果立贴绝契,获得补款390银元。

  第三份契约文书,立于民国24年(1935)10月。此前,业主程振翔已将房产卖给陈肖儒(因原契约遗失,成交价未知),程振翔复以原价不足为由,请中人与陈肖儒交涉,结果得补款400元。

  第四份契约文书,立于民国35年(1946)7月,业主陈肖儒立卖割绝契,将房产售与陈鹤年名下(陈鹤年尚未成年,其父陈春生为代理人),成交价为50万法币。

  根据上述四份契约文书及附注,再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记载,可以梳理出当年崇德“第一楼”的变迁。

  清同治初年,房产主人姓平。同治九年(1870),平姓业主将房产出售给金姓业主。1931年,业主金子安又将祖遗房产立卖割绝契出售给程振翔(时任县商会主席)。1935年,业主程振翔又立契将房产卖给陈肖儒。1946年,业主陈肖儒将房产售与陈鹤年。平姓、金姓、程姓为房产业主时,该房屋作何用途,无明确记载,但可确定,陈肖儒为业主时,开设茶馆,挂“陈记第一楼”招牌。陈春生原为陈肖儒“第一楼”茶馆的雇员,借款购屋后,继续开茶馆,故“陈记第一楼”招牌也一直被沿用。

  解放后,楼层改作陈氏住宅,楼下仍为茶馆,地下层浴室停开。1956年,进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楼”茶馆遂换成崇福茶水合作商店的招牌。同年,因遭强台风侵袭,楼层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不再住人。1960年左右,为安全计,将楼层拆除,改为平房,仍开茶馆。1971年,崇福市河拓宽,茶馆拆除。

  “第一楼”故址,现为春风大桥西堍。值得一提的是,“第一楼”茶馆北侧的教育局公产房屋,即是大名鼎鼎的崇德宋代名胜古迹观风亭、春风楼的故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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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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