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讯 为着力提升乡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2016年至2020年我省第四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2011年,我省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受援地区的内涵建设明显强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全省包括29个受援县(市、区)在内的90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间对口支援关系,以杭州等8个市本级和杭州市下城区等48个经济相对发达的教育强县(市、区)作为支援地区,与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26个县(市、区)以及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等受援地区,开展“一对一”或“二对一”的对口支援。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学校间“千校结对”帮扶关系,支援地区统筹安排1000所左右优质学校与受援地区等量学校建立“一对一”的结对关系。同时,建立高校间“组团式”帮扶关系,由省属本科高校牵头以组团方式对口帮扶受援地区的薄弱本科院校。
据了解,具体帮扶内容包括提升受援地区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中职教育发展,开展贫困学生资助等。同时,鼓励支援地区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受援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