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政策主要特点是:遵循户籍优先、在读优先、同城待遇、就近入学、方便监护的原则,将县城小学、初中生源分成三类,实行分类报名、分批录取、摇号录取、统筹调剂的方法进行招生。根据该办法,今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共有10所小学(含完小点)、3所初中参加阳光招生。
为确保阳光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其次,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今日桐庐》等媒体对招生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还印制了《招生手册》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放,特别是县城幼儿园的发放工作做到每位家长人手一册。
公开、透明的招生政策,广泛充分的招生宣传,为广大群众自觉接受阳光招生创造了良好条件。自招生工作结束以来,该局未收到书面投拆件,未出现群体性反映事件。同时,该局还成立了幼儿园、教育科、学校三级材料审核小组,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针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该局及时对非一类生源进行生源疏导分流和摇号录取。
目前,桐庐县13所初中、小学的阳光招生工作顺利结束,招生过程与招生结果符合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