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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出规定 教师违规带生可扣罚全年绩效工资

2014-07-01 06:03  来源:杭州网

  两天前,磐安县教育局发布《磐安县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规定禁止该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及其所属的在职教职工(含在公办学校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

  这是继义乌之后,金华又一个对在职教师违规办班、带生,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吹哨喊停的县市。

  《处理办法》规定,禁止教师开展办班补课、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禁止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教育教学行为。教师也不许利用职务之便,为民办教育机构、其他社会机构及个人或组织介绍生源。对于本校老师违规带生行为处理不力的学校领导,将以“不作为”行为进行相应追责;对参与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领导,将一律免职。

  对于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的教师,第一次被教育局查实,将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次被查者,除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费用外,还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实行异地交流,城区学校3年内不予聘用。情节再严重者,还将会面临行政记过处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进行高职低聘,城区学校10年内不予聘用。

  《处理办法》同时也明确,老师对本人和配偶的亲属无偿辅导功课报经学校审核备案后,不列入违规之列。

  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 江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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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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