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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新生的学费怎么办?

2014-06-04 09:32  来源:嘉兴日报记者 戴纯青

  #!time!#“我家经济比较困难,孩子马上要高考了,大学的学费还没着落。这可怎么办?”日前,市民王女士忧心忡忡地致电党报热线82400000。随着高考渐近,热线上相似的求助信息时有出现。

  昨天,记者为此专门联系了市慈善总会。据了解,“2014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出炉。慈善助学活动从本月上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慈善助学金将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发放。

  助学金申请有哪些“门槛”?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学生与经开区所属初中、小学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四证”之一者可列为慈善助学金发放对象。此外,2013年9月以来,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的证明也可列为资助对象。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条件的无正当理由的择校生和已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结对帮困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之列。此外,家长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其在校就读的子女也不享受慈善助学金。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对2014年度考取各类各地大学的市本级困难家庭学生,第一批录取的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第二批4500元,第三批及以后批次录取的(包括大专)4000元,名额不限。另外,对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小学和初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小学生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资助6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资助1000元。

  慈善助学金要如何申请呢?据了解,持有贫困家庭“四证”之一的市本级贫困生可直接凭该证件与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慈善工作站领取助学申请审批表。持有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证明的贫困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先经镇(街道)慈善工作站核实并报区慈善总会(分会)审核同意,方可发放助学申请审批表。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按要求将助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送相关部门签署意见。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原则上为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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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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