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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河长的地方就有河道警长 全省配置7735名剿劣干警

2017-08-09 14:0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陈谊 郭楼儿 实习生 陈嘉

  浙江在线4月13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李攀 通讯员 陈谊 郭楼儿 实习生 陈嘉)我省吹响剿灭劣Ⅴ类水决战的冲锋号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迅速部署行动,不断深化巩固“河道警长制”,铁腕亮剑,重拳打击涉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全力护航劣Ⅴ类水剿灭战。

  4月10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景区派出所民警李旭佳,来到辖区内的南市河进行例行巡查。作为南浔古镇景区重要河道的“河道警长”,他的名字、照片、手机号码等信息都清楚地标注在河岸边的公示牌上。化解涉水纠纷、防范出现重大污染、依法打击阻扰治水工程……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对“河道警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湖州市还建立健全河段警务协作机制,确保护水有责、护水尽责。

  有“河长”的地方也要有“河道警长”。截至目前,我省各地公安机关对应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面配置了7735名“河道警长”,围绕医药、化工、印染、养殖等行业领域及其周边水库、湖泊、河道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优势,查处涉河涉水的违法行为。

  劣Ⅴ类水剿灭行动中,打击涉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是公安部门的着力点。平阳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亮剑·剿劣”专项行动,健全和完善公安、环保、水利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拳打击涉嫌水环境犯罪和阻碍治水行为,全面查处各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4月7日,因涉嫌将未经无毒化处理的污水排入平瑞塘河支流,平阳县昆阳镇某加工点负责人郑某被平阳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统计,今年前3个月,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68起,依法刑事打击426人。在剿灭劣Ⅴ类水这场硬仗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上下一心,全警参战。近日,省公安厅下派71名机关干部到剿劣任务艰巨的温州鹿城、龙湾等地,重点督查105个劣Ⅴ类水体,攻坚克难、助力剿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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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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