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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土地流转:转活农业 转富农民

2016-04-27 07:40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记者 程鹏宇 徐潇青 通讯员 俞燕 赵倩

  

  陈照米在基地和农户聊种植。

  编者按: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在去年9月的湖州德清,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德清洛舍镇砂村村一宗面积20亩的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功入市交易。这也是浙江省首宗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德清承担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任务。但这项改革,目前还在深入探索中。

  对于省内其他地区而言,还有许多政策瓶颈无法突破,德清改革的成果短时期内尚不能复制。在此前提下,如何更好地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依然是各地农村集体土地改革的焦点内容。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进一步要求,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这为全省其他地区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

  目前看来,在这项改革任务上,诸暨市解放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已经取得诸多创新之处,其土地流转效率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足以旁证。

  这或许能为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这场静悄悄的“试验”,终于在最近被更多人知道了。

  “好多人过来看过了,前天还去了趟北京汇报。”一直闲不下来的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总经理陈照米,也觉得自己有些忙不过来了,“每天都有人来我这里,想要了解这个做法。”

  甚至于门口还没来得及修的碎石子路,已经被来来往往的车子压平坦了。

  不过,“有人来看过以后觉得和其他地方的做法大同小异。更多人还是觉得,这个办法是一个好的出路。”陈照米说,“要是不好,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村民怎么会愿意把地全部租给我呢?”

  就在陈照米去北京的同一天,4月21日,诸暨市山下湖镇解放村的村民与解放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自己的自留地租给了合作社。“这是全村1100多户里签订的最后一户,现在所有土地都已经协议租给合作社了。”解放村经济合作社主任虞新国介绍,“村民的自留地和村集体用地一共3000多亩,统一流转到合作社后,我们又租给了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由他们进行统一的集约化生产,做现代农业。”

  目前看来,这场由陈照米发起的“试验”,也成了解放村未来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最大筹码。

  流转难在哪里?

  “你这样做创新在哪里?不就是普通的流转嘛?”就连陈照米的老婆也弄不懂,“好好的建材不做,没事到这里承包这些田干什么?”

  听到这种疑问,陈照米常常一声不吭。在他看来,“这是他们没看明白。土地流转只是一个方式,但是怎么样流转,流转的模式才是关键。”

  陈照米也不是一次就摸索出来的。

  2013年,陈照米就有了“承包土地,弄一些农业项目”的想法。也就在当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这种背景下,“家庭农场一下子火了起来,全国各地都在弄这个。”陈照米也依葫芦画瓢,“从农民手中租了500多亩地,每年给农民付一些租金。在农场里种了一些经济类的植物。”

  没多久,陈照米就草草收场了,“亏了1000多万元。”而这也是当时乃至现在许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的一个尴尬缩影。

  “推倒重来。”陈照米提着草帽,双手不时揉成一团,“这次流转在时间上、在土地面积上都有了很大的突破。”

  走南闯北的陈照米想出了一个办法。“由村里的合作社出面,把村集体土地和村民闲置的自留地统一流转出来。然后我再和合作社签订协议来承租。”

  但最关键是的,“怎么付租金?”一开始,陈照米也常听到解放村的村民埋怨,“我种得好好的,凭什么租给你?”

  陈照米也觉得,“按照原来的方式流转的话,一下子承包3000亩,每年给一些租金,这样做两边压力都会很大。一方面有些村民觉得你肯定做不长,就不愿意签长约,有的还会坐地起价。这样一来,我们就觉得不能长期投入,也就不敢大量投资。”

  事实上,这也是工商资本进入农村集体土地的一个“坎儿”。

  怎么样流转?

  陈照米好不容易带着这1100户村民一起“迈”过去了。

  “我从合作社承包经营解放村村民流转的土地后,每年给合作社每亩土地补偿600斤稻谷,作为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收益。合作社再把稻谷按照当年的国家收购价折算成人民币以后统一支付给村民,最低保证每亩每年1000元收益。”陈照米仔细核算过,“这样的收益不比自己种地差。”

  解放村村民王建江也算过一笔账:7亩多的承包田,按现在通常的一年种一季水稻算,不考虑天气影响,一亩田一年大概能收获500公斤稻谷,按目前稻谷收购价0.85元一公斤计算,全部收入就是1700元。“但种植一亩水稻的收割成本要150元,翻耕及插秧又是150元,还有农药、化肥、种子等等,不算人工成本,一亩田的收益其实到不了1000元。现在不用种,一年就能收1000多元。”

  这还只是土地流转后收益的一部分。

  “2025年以前,我的企业还在投入阶段,没有产出。所以这个时间内,村民们还不能享受分红,但是可以享受10%的企业投入资产。”陈照米解释,“假如今年在土地上投入了2亿元,那合作社其实就分到了2000万元的资产。”

  2025年以后,村民还能获得合作社在米果果集团10%的股红收益,“分红最低保证每年不少于50万元。”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陈照米也觉得,“这样的做法,既能照顾到村民的利益,也保证我的投资不会打水漂。”

  也因此,这成了目前诸暨土地流转最成功的一个项目。“很多来考察过的领导都觉得,这样做既提高了农民的土地价值,也保证了农业的发展,符合未来发展的方向。”就在不久前,绍兴市农业产业发展现场会就在陈照米3000亩的现代农场里召开了。

  这让第一次接触土地流转的虞新国也切切实实觉得,“这是好事情。”更重要的是,“以前很多在村里赋闲的人,现在都去了陈照米的农场上班了。地租给他,一年就有1000多元收入,每天来这边上班,一年的话夫妻俩还有五六万元收入。以前他们都在家里没事干或者打零工的,肯定没有这样好。”

  仅这一项,就能为当地村民每年净增近700万元纯收入。如今,解放村160余人每天都在陈照米的农场里务农。“还有边上村里一些没事干的人,也来我这里上班了。”越来越多人也开始招呼陈照米去流转新的土地了。

  对于其他地区的流转模式而言,这是诸暨市解放村最大的创新之处。

  流转以后干什么?

  不过,流转这些集体土地只是开始。

  对陈照米而言,接下来更重要的是,“怎么养活这3000亩土地。”

  依然心有余悸的陈照米也觉得,“如果还像以前那样,种些树,弄些采摘游,再弄一个农家乐,肯定行不通。”

  就连常年在解放村里的村民都会说,“这样弄就是糊稀泥。”

  在解放村去诸暨市区仅20公里的路上,就有4块写着“农场”的招牌竖在路边,远远看去还有密密麻麻的果树林。这就和当初陈照米构想的农场一样。

  不过,这一次陈照米打算按照现代农业模式“好好做一次”。

  “在这个基地里,还是要做农业种植的项目,不能和周边农民种的有冲突。”按照这个计划,陈照米已经在这3000亩的基地上建起了浙江最大的火龙果基地,“接下来就要做观光工厂,我们在这个基地里还要做火龙果的深加工工厂。我们现在已经申请了5个专利,以后你就能在市面上看到火龙果做的年糕、汤圆甚至化妆品。”

  这让村民们觉得不可思议。

  不仅如此,“以后还要结合这个观光工厂和农业种植做休闲旅游和文化教育基地,还要结合文化创意做一些项目和品牌。”在陈照米看来,“这样就真正把一二三产业都串起来了,不仅把土地盘活了,也把农业做活了。”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到6月份,一期项目就能开始运营了。”站在刚刚平整过的土地旁,陈照米脱口而出,“接下来再投入2亿元,还会按照这个模式再流转一些土地。”

  评论:从“旁观者”到“共同体”

  新农村日益加速的土地流转,在盘活经营权提升农业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一个亟待拉直的新问号:离开土地的农民究竟如何能真正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难道仅仅是以“收租”的形式存在其中吗?

  小到餐馆经营、大到企业管理,让领工资的旁观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寄希望于实现双赢的做法甚为流行,在农村土地流转领域,诸暨解放村的做法同样如出一辙。

  分红,而不是租金。一个词语的差别,背后是土地规模经营方式的根本不同。

  按照以往的做法,合作社将农民土地租赁流转过来,通过规模化经营,加上国家政策的扶持,合作社发展得红红火火,土地收益越来越高。但对于流出土地的农民,每年仍只能收到固定的租金,从土地上难见其他收益,诚然名义上拥有土地,但实际上,这些出租土地经营权的村民仍然是收益之外的“旁观者”,合作社和企业的发展势必很难得到拥护和支持。

  社员变成“股民”,这样的转变,不仅体现在拿“分红”等利益层面,更深刻地影响着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

  一直以来,很多农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问题突出,根本问题是农民和合作社关系松散,缺乏利益关联。社员既无兴趣,也无权利对合作社经营“说三道四”,“带田入股”的做法如果能得到真正有效地开展,很大程度上会改变这一弊端,从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合作社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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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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