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崇塔(中)从云南被押解回浙江。(图源网络)
浙江在线8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蔡琳 通讯员 林德晓)与大多数外逃贪官的境遇一样,外逃后的赵崇塔过着生活拮据,精神紧张的潦倒生活。远在缅甸的赵崇塔,只能在当地的锡矿从事厨务工作。这期间,赵崇塔经常在中缅两国偷渡来回,生活苦不堪言。异乡的逃亡生活没有想象中的惬意逍遥,所谓的避罪天堂并不存在,摆在外逃贪官面前的,只有人间炼狱。是继续东躲西藏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还是投案自首承担自己的罪责?
“被告人赵崇塔无视国法,身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结伙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有主动投案情节,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
2015年8月10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对从缅甸回国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赵崇塔依法作出了判决。
赵崇塔曾在苍南县灵溪镇东仓村担任党支部书记。2001年至2003年,苍南县人民政府和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重复征用东仓村的集体土地约9亩,并先后发放了土地补偿款。面对两笔数额巨大的补偿款,自认为“这样为村里面卖命,分一点也可以”的赵崇塔动起了歪脑筋。2004年1月和10月,赵崇塔和村出纳陈某等人,冒用该村村民的名义,骗取土地征收补偿款30余万元,并予以私分。其中,赵崇塔自己分得11万余元。
2013年7月,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东仓村村主任郑某甲和会计郑某乙归案,而村书记赵崇塔和出纳陈某则负罪外逃。
为了不让嫌疑人逍遥法外,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立刻成立了追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人员配置,组成了一支追逃队伍。经过严密的技术分析之后,追逃小组确定赵崇塔已经逃往缅甸佤邦特区。
后据调查了解,赵崇塔逃跑后先后曾去往北京、河北、秦皇岛、石家庄等地,后来逃跑至云南的普洱,最后潜逃至缅甸,在逃跑过程中,他经常更换手机和手机号码,也不入住酒店宾馆,如果有入住,就用他弟弟的身份证。
几番思想斗争之后,赵崇塔决定迈出第一步。2014年10月,赵崇塔通过律师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投案自首。可一想到归国之后冰冷的囚窗生涯,赵崇塔又退却了。面对举棋不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下达了最后通牒:如果错过了投案自首的时间窗口,等待赵崇塔只有法律的严惩。
面对最后通牒,赵崇塔最后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2013年的11月2日,他一个人走进佤邦的对外关系联络部,并以其弟弟的名义咨询回国投案的相关事宜。2014年11月11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和云南昆明、普洱机场警方的配合下,苍南县检察院顺利把犯罪嫌疑人赵崇塔从云南普洱押解回苍南。
赵崇塔是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浙江首例成功劝返的职务犯罪在逃人员。
2015年5月5日,在逃往越南近两年后,同案犯陈某也主动联系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同意回国投案。至此,东仓村村干部贪污案同案犯全部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