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农办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公司签订《松阳县农家乐民宿保险政府采购合同》,为该县371家主体经营资格合法、且正常营业的农家乐民宿开出了1500万元的保单。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业发展,民宿业随之兴起,农家乐民宿不再只是单纯满足游客基本食宿需求的处所,而成为游客体验不同休闲、游憩、餐饮、住宿等多元化的服务场所。同时,这371家农家乐民宿业主的经营风险也随之上升。
据悉,该“民宿保”采用“政府统保+业主投保”的形式,政府统保部分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公众责任险,附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条款、食品饮料责任险。保费统一由政府从山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中列支,共计26万元。业主出资部分由业主自愿投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公司非车险部经理郑亮说:“这次的‘民宿保’从4月1日开始生效,到2018年的3月31日止。消费者在民宿或农家乐因为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由业主承担的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统一赔偿。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60万元,其中含医疗费用6万元。”
松泰大院客栈管家潘玫鹃说:“这份保单为我们农家乐民宿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让我们更有信心做好民宿经济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