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据悉,该实施细则将于5月1日起实施。
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适用于瓯海范围内合法(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已取得产权证和土地证)或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农房的改造建设,内容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建设规模确定及审批、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农房改造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试点引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集约用地、集聚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D级危房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在解决农民基本住房的同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房改造方式包括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宅基地移位迁建(本村范围内)、加固修缮、立面改造和异地搬迁等。
农房设计和安全监管会越来越被重视。在设计方面,农房样板设计图集、规范的施工图今后会成为标配;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政府购买专业监理服务、一线技术人员的指导也会成为标配。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为进一步规范瓯海区农房改造建设管理,合理节约用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