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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刑事和解,实现阳光下的“私了”

2017-02-28 14:22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记者 李洁

  一边是被告人被判刑后心存报复心态,一边是被害人拿到判决后却得不到赔偿……为了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化解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温岭法院积极探索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2016年以来,该院共委托人民调解促成刑事和解案件94件172人,和解成功率98.38%,被害人方一次性获得经济赔偿计1600万余元,非监禁刑达到76.55%,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100%。

  为救赎与谅解架起桥梁

  “我本以为会丢了老师的工作,还要坐牢,是刑事和解委托人民调解制度救了我们一家。”说到刑事和解,王老师至今感慨万千。

  去年4月,王老师开车从乡下老家返回温岭市区,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车上的两位朋友受伤,一名路人死亡,车也遭到了严重损坏。

  案件起诉到温岭法院后,法官发现王老师的行为并非故意,如果被判处实刑,那么王老师不仅没了工作,也无力对被害人加以补偿,这样在一方家庭失去稳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家庭也将会不和谐。

  了解到王老师的情况后,法官随即将案件委托给刑事和解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努力,王老师向受害人及死者家属当面道歉,并支付了50余万元的赔偿款,得到了他们的谅解。最后,王老师被判处缓刑,保住了公职。

  “刑事和解委托人民调解,在被告人的救赎与被害人的谅解之间架起了桥梁。”温岭法院刑庭庭长吴琛说,“被告人真诚悔过、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抚慰遭受伤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心灵,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换挡提速节约司法资源

  “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大大简化了案件审理程序,提高了审判的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经过和解的案件,省却了大量庭审工作和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程序,结案周期较以往平均缩短了6.5天。”吴琛介绍。

  早在2013年12月,温岭法院就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若干规定》,配备3名调解员在全省首设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刑事和解调解室。

  对于辖区内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被告人主观上有悔罪表现,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均可适用刑事和解制度。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和解的,法院立案庭在立案审查后及时委托刑事和解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接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和解工作,并在开庭审理2日前将和解结果及材料反馈给法官。成功和解的案子,调解员都会电话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

  “刑事和解后,被告人或其家属当场支付了赔偿款,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温岭法院常务副院长张才宏说,“另一方面,刑事和解的案件判处缓刑的机率较高,惩罚与教育的功能凸现,可以节省下罪犯教育改造的成本,何乐而不为呢!”

  “面对面”和解更阳光

  “我真心地希望你能原谅我之前的一时冲动……”身处看守所视频室的被告人林某通过远程视频向自己曾经的工友深深地鞠了一躬,“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吧!”

  “我原谅你了!”听到这声等了许久的原谅,真诚悔过的林某忍不住流下眼泪。

  为了给在押的被告人有个当面道歉的机会,去年3月,在看守所的支持配合下,温岭法院利用监区内远程视频室通过远程视频技术实现双方异地直接对话,抚慰被害人方精神创伤,也为实现法官、调解员与被告人、被告人与被害人“面对面”交流与调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而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调解员的帮助下,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情感沟通交流。和解成功率较之前提升70%。

  温岭法院还在全省首创刑事和解交叉调解法。对和解难度较大的案件,3名人民调解员轮换介入调解,并视情邀请对当事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亲友、基层组织干部、单位领导等参与。目前交叉调解普及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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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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