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的旺季,加之岁末年初出行人流量大等诱发事故因素增多,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江北区安监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及早部署烟花爆竹禁放燃放区域与时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受理、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等工作。
江北区安监局近日组织了辖区内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参加了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培训结束后,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参加了统考。
据悉,江北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1月25日至2月12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此外,还有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甬江街道以及庄桥街道部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