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人无信不立。如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长兴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联合县发改委等27个部门,出台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11月4日,首份诚信“红黑榜”出炉,49家单位光荣入列“红榜”,而31个失信单位和个人上了“黑名单”。
诚信“红黑榜”涉及企业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级、企业纳税、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旅游公司和导游诚信、消防交通违法等10大项内容。记者在首份诚信“红黑榜”中看到,长兴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家单位,围绕企业产品质量、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纳税情况、农产品质量、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项目,对企业、个人的诚信和失信行为进行集中发布。比如,浙江长兴建利建材有限公司因今年3月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长兴兴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被检查出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批准内容不符的专用肥,长兴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921号由于被查出非法使用添加剂,长兴县雉城街道的姚某某由于拒不缴纳法院104.59万元的执行款等,均被列入“黑名单”进行通报。
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长兴县建立了企业信用平台,目前已搜集登记信息、许可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等7大类信息数据248.4万条。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和“诚信工商户”评选活动,30家失信企业、9名自然人被纳入联动惩戒“黑名单”,184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开曝光。每季度对全县62个窗口单位、102个机关单位、25家建成区学校开展动态测评,及时劝阻、惩戒发现的不诚信行为。
据悉,根据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度将统一发布一次,在此基础上,各联动单位可自行安排发布。对纳入信用“红榜”的单位,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政府专项资金安排、资质认定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办理相关手续等政策支持,而纳入“黑榜”的失信者在公共资源分配、评先评级、行业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