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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微信红包案” 涉赌资1000余万元

2015-08-03 07:00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通讯员 余顺广 徐群丹 记者 翁浩浩

  台州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破获“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北京、上海等10余个省、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及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目前,杨某等7人被警方依法刑拘。

  7月初,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发现,网上有人抱怨在微信群里输钱,而且数额从上千元到上万元不等。与此同时,腾讯公司也接到台州网友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红包功能进行赌博,腾讯公司迅速将该线索转给警方。

  民警加入其中一个微信群,发现有人利用微信抢红包来赌博:群主先在群里发个试探性的红包,主要是为测试群的活跃度,如果有五六个人抢红包,赌博就开始。群规很严格,由群“代包手”代发红包(简称代包),群内的赌博人员抢红包,抢到金额最小的人发下一个红包。代包手要抽头红包总金额的5%至10%。如有陌生人入群,需缴纳一定的押金;如有群内的赌博人员介绍他人入群,还要由介绍人担保。

  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警方将其中两个群的涉案人员抓获。

  经查,7月8日,杨某利用自己的微信账号组织建立名为“100/4”的微信红包赌博群,由犯罪嫌疑人陈某、崔某某、杨某某3人在群内进行代包抽头,崔某某则负责群内秩序维护。之后,杨某又联系齐某某到其赌博群内代包抽头,队伍不断壮大。

  7月14日,因杨某组织的“100/4”赌博群的红包总金额达到上限,于是他重新组织微信红包赌博群“×××”,并将之前群内的赌博人员拉入新赌博群。

  为追求刺激,杨某和崔某某重新制定群内赌博规则,提升红包总金额,并设立奖励制度,特殊数字如“1234”、“1111”等奖励88.88元至288.88元,并从抽头的钱中抽出部分设立“奖池”作为奖励资金。

  据警方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警方提醒,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就涉嫌赌博。其中,群主纠集成员红包赌博,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代包手从中营利属从犯,群成员抢红包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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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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