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城镇网 > 城镇即时报 正文

温岭首批1452套公租房 下周一开始申请

2015-07-16 08:45  来源:温岭日报记者 江盈盈 文/图

  

       #!time!#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7月20日至8月19日,有公租房需求的市民可以开始申请报名了。

  “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430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755户住上了经济适用房,今后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将由“售”转为租,而廉租房也将与公租房并轨管理,也就是说,今后我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丰告诉记者,公租房的申请门槛相较于之前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低很多,一方面放宽户籍限制,扩面至农村户口;另一方面对于拥有车辆、收入标准以及自有住房转户年限不再作限制条件。

  公租房内部设施一应俱全。

  此次申请的公租房

  都在哪里呢?

  ★康和佳园一期798套(城西街道九龙大道合岙地块南侧)

  ★康庭佳园北区余房36套(市五中附近)

  ★康惠佳园一期618套(城东街道楼山地块振兴路北侧)

  如何申请?

  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非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

  同一单位(企业)申请家庭在10户以上的,可由单位(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集中申请,并按家庭为单位集中审核。

  申请时,需提交《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1份,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供校对)和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其中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非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视同自动放弃。

  租金如何缴纳?

  租金分为12元/月·平方米和13元/月·平方米两档(1——4层及顶层房屋租金下浮10%)

  ●对符合准入条件且执有《低保证》、《特困证》、《低保边缘证》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

  ●执有《困难家庭救助证》、《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证》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缴纳租金。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至少有1个成年成员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的,按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90%缴纳租金。

  ●其他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按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有哪些户型可申请?

  公租房的户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面积为49平方米至69平方米,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每套户型都有一个阳台,而且阳台上都配备了一个洗衣槽。每套房子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地上铺了地砖,厨房、厕所也都配上了基本设施,几乎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A户型一室一厅

  B户型两室一厅

  C户型两室一厅(其中一室较小)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6143807、86143806

微信分享 关注浙江城镇网微信
编辑:于兆玲(实习)

相关阅读

城市观察

【城镇观察】创建“美丽河湖” 浙江打造又一张“金名片”

江南水乡美丽浙江,江河湖泊贯穿城乡。对浙江人来说,故乡的河水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更是心中深厚的乡愁记忆。近日,浙江发布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构建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

Copyright © 1999-2021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