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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宁波”渐行渐远

2014-08-12 15:02  来源:宁波日报记者冯瑄 通讯员 陈晓众

“绿色宁波”渐行渐远

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扩大,市民生活品质大为提升。(徐能 摄)

#!time!#建成鄞西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天;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8152万元;垃圾河全面完成整治;淘汰“黄标车”17410辆;全市电镀行业全部通过区域治理验收……宁波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今后,我市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生态环境建设引领城市化进程---

源头管理严控污染总量

生态城市建设中,节能减排首当其冲。“十二五”以来,我市以重点减排为主要突破口,深入开展区域和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方面取得了全面进展。截至去年底,已累计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90%、72%、80%、46%。

作为污染减排的攻坚之年,下步我市继续坚持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重点强化源头管理,严控污染物新增总量。

具体做法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确保到2017年社会煤耗总量比2012年下降10%。大力削减非电力煤耗总量,推进工业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项目,开展县(市)“禁燃区”建设和全市“禁燃区”外10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窑炉)淘汰工作。强化减排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严格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定、上市环保核查和评优评先的减排一票否决制度。

就今年而言,我市将结合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重大敏感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公众和社会基础。抓好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对生态环境治理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按期完成我市年度纳入国家、省、市减排责任书范围的气、水减排项目并督促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奉化、宁海两地完成“禁燃区”建设,淘汰全市“禁燃区”外10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220台以上。

专项治理提速更提质

水、气、土壤、固废治理是否彻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已先后制订并由市政府印发了污水专项治理、“河长制”管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专项工作方案,提速各类环境专项治理步伐的同时,更提高了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在水治理方面,我市将全力打造“河长制”标杆河道;巩固已治理完成的174条“垃圾河”长效保洁机制,完成年度88条总长232.1公里的黑、臭河治理;对剩余的218条黑、臭河将研究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现对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推广的常态化,基本完成48家列入国家重点企业的VOCs治理任务,持续推进高污染车辆限行和执法监管等工作,采取鼓励淘汰和强制注销等手段相结合,完成年度5.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快建成宁海、镇海等地6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奉化、北仑等地7处污泥处置利用项目,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土壤质量和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制度,推进江东区原庆丰热电厂污染地块等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继续开展列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剩余37个乡镇(街道)环境治理工作,完成省、市“四边三化”、“双清”专项行动年度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结合全省印染、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督促全市列入整治范围的281家重污染企业于年内完成年度整治提升目标。

阳光工程提高监管透明度

“今年是我市环境类违法案件查处最多的一年。”这是一次全市政法系统相关会议上透露出的消息。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围绕严格执法监管、有效回应社会公众环境诉求,相继开展了水环境百日执法大检查、“绿剑”系列等专项执法活动,出动各类执法人员26153人次,检查企业12365家次,查处792家次,共处罚款3760万元。

多部门联动协作构建执法机制。我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9起,采取强制措施96人,移送起诉48人,判决14人,有力地震慑环境犯罪违法活动。

推进现代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438台套。建立健全重点环境信访稽查机制,上半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件6960件,环境信访处理率达100%,有效解决了一批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结合宁波实际,接下来,我市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实施阳光工程,依托全市环保行政电子处罚平台,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新常态 新动力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仍然薄弱,环境保护面临压力依然很大。下半年,我们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紧凑精致型城市的要求,把城市作为花园来规划、盆景来打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突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转型。着力通过深入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空间管制制度统筹、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拓展、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制度革新,加快形成有利于推进我市环境保护“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组织工作体系。

二是坚持突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着力通过开展新一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区域完成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黑、臭”河道治理、临港化工区工业废气整治、机动车尾气防治及高污染车辆淘汰、重污染行业环境整治提升、工业固废安全处置等一批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治理工作,加快形成有利于推进我市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取得实效的治理工作体系。

三是坚持突出环保工作严查严管,有效维护区域环境安全。着力通过强化落实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的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好产业准入发展与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指标相挂钩,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与监管信息公开相统一,区域生态治理督查督办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等环保部门主要监管职责,全力促使各类排污主体规范环境行为,落实治理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城乡环境治理成效和水平不断巩固提升的监管工作体系。

———市环保局局长 褚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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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玮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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