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施行9年后进行全面“体检”。昨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立法后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建议决定对该法规适时作出修改,以更加符合当前实际需要。
从今年2月下旬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启动了该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最终形成了立法后评估报告。报告认为,《条例》立法质量较好,为象山港保护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促进了港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象山港区域保护与利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产业布局较为落后、环境恶化趋势没有根本扭转、生态环境面临压力巨大,需要通过法规修改调整作出更有效的规定。
报告指出,当前,浙江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市委“五水共治”活动深入推进,宁波市“六个加快”战略加快实施,象山港区域生态环境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这一法规应该在保护内容和适用范围、象山港管理体制、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海砂开采等方面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建议研究增加象山港保护的公众参与和举报奖励,加强象山港区域系统研究,加强监测评估,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规定。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对该法规适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