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约车,司机、车辆没拿到“上岗证”,以后平台就不能再派单;打了网约车,司机、车牌对不上号,算是违法行为,每次可以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的管理将更趋于规范。昨天,记者从杭州市运管局了解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约车管理加上一道“紧箍咒”
在《草案》中记者发现,对网约车的管理有了更严格、具体的要求。
其中指出,核查经营平台内的车辆和人员,不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提供订单,保证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
也就是说,如果网约车平台的车、驾驶员没有拿到“上岗证”,那么平台是不能给司机派单的。同时,车辆、人员要一致。
进一步明确了网约车违法行为
《草案》第五十七条中,对网约车违规行为也做了明确。
比如,不如实提供车辆、驾驶员、运营数据等信息的;超越核定经营范围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线上线下服务车辆、人员不一致的;未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办公场地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的;未落实先行赔付义务或者违规转嫁运输服务风险的;未按规定处理投诉和失物找寻事项的;车辆设施设备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或者相关数据未实时准确传输至监管系统的。
如果出现这些行为,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传统出租车定价将更灵活
除了网约车外,《草案》中还提到了传统出租车的价格。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灵敏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适时实行市场调节价。
也就是说,以后传统出租车的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来的方向是更加灵活、合理。总的来说,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之间的竞争将更趋于公平合理,管理将更严格,退出机制更加明确。
拼车有了明确界定
在《草案》四十一条,对于“拼车”也有了明确界定,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首先,驾驶员预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乘车人后发布乘车需求。
其次,乘车人未支付车费或者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且每公里支付费用不超过巡游出租汽车(即传统出租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
最后,每辆私人小客车或者每位驾驶员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超过4次。
虽然拼车不属于运营行为,但如果是提供拼车信息的中介或平台,还是需要将相关信息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另外,对于一些打着“拼车”的名义,实际上是在开网约车的,也算违法行为,在《草案》五十四条提到,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本征求意见稿在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8月28日。市民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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