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目前已经启动了第二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
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报和评选工作,是我市发展文创产业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2016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宁波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园区的申报、认定、考核等工作。“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也明确了全市文创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提出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园区、做强一批重点园区的目标任务。
2016年7月份,市文改办启动了首批市级文创产业园区及市级培育文创产业园区申报评定工作,最终评出了首批15个市级和17个市级培育文创产业园区。
今年上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首批市级和市级培育文创产业园区运作,市文改办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季度统计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示范园区的集聚、孵化和带动作用,产业集聚平台得到加强。
8号文创公园、镇海329创业社区等文创产业园相继建成运营,宁波集合、天元古玩小镇两个创意街区基本打造成型。
根据今年的申报工作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在浙朵云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朵云”平台,网址:http://nbwh.zdool.com)进行电子申报。具体方法为:打开“浙朵云”平台,点击“园区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平台,点击“园区申报”一栏,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保存”后,系统会自行生成《宁波市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请表》,可点击“查看打印”下载打印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上报。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8月21日前报送至市文改办。
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243
收件人:钱颖,89182782,18358269776,邮编:315066;
联系人:董柯渊、钱颖,89182758、8918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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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应提交材料
(一)宁波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请报告,包括园区的基本情况、规划战略、发展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宁波市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请表;
(三)园区设立证明文件;
(四)证明材料:
1.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属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的,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
2.园区2016年度入驻企业名录及产值;同时,建议提供2017年1-6月份园区入驻企业名录及产值。
3.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园区内文化企业总完税证明;
4.若申报单位是园区业主,应提供园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若申报单位为园区运营管理者,应提供与园区业主签订的经营合同(复印件)(如租赁合同等)和园区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记者 梅子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