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嵊州公路局路政部门配合黄泽镇人民政府,联合城管、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30余人,对嵊张线沿线摊贩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公路畅通美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及《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从当天下午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共发现约10名摊贩。下午贩卖的多为黄桃、葡萄等时令水果,晚上贩卖的多为菜干饼、烧烤等夜宵。对这些流动摊贩,联合执法人员主要采取劝导的方式,对其发送告知书,耐心解释其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将会受到的相关法律惩罚,并由有关责任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在此次行动中,所有摊主都十分配合,主动撤摊或者自觉接受行政处罚。下阶段,联合执法人员还将持续对该路段进行巡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杜绝公路用地内流动摊贩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