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如果在职职工身体健康,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个人账户里“历年资金”就会有许多剩余;而另一方面,家里的父母或者年幼孩子的医保账户里的钱却不够用。
从3月1日起,杭州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后,这种现象将大大改变。只要是参加杭州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当然,这些近亲属同样需要参加杭州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
“历年资金”可以给谁用?
“终于等到你,我的历年账户余额有了用武之地。”2月28日在微信朋友圈里,网友“令狐冲”这样写道。因为,按照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分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每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年终结转时,当年资金剩余部分和利息就结转为历年资金。
而当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后,参加职工医保且医疗待遇正常的人员,可以通过划转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及父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医保卡里有剩余的钱,可以为你的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
如何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操作方式,新政称,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至于划转的方式,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自助转账主要有4种操作模式:主要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杭州人力社保”、杭州医保APP、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杭州市民卡APP等方式,绑定近亲属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转移。
按照新政,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这些钱可用在哪里?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是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也不是一个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可以全家共享。近亲属享受的仍是本人已参保险种的医疗待遇。
关于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支付范围,一是指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二是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三是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四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延伸
个人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分别指的是什么费用?
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自付: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自费:个人账户能支付的自费医疗费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西药、中成药(不包括滋补类);
●中药饮片复方支付单味不支付的饮片(不包括单味和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医用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超出限定支付范围或支付限额的自费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