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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例“拖欠垃圾清运费案”昨判决

2017-02-22 09:56  来源:杭州网 记者 许卓恒 通讯员 张毅恒

  “被告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之前支付原告杭州市下城区中北市容环卫所77250元;案件受理、财产保全申请等费用均由被告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月21日,随着这份由下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的寄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下城区平安居“垃圾围城”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这也是杭州市经调解判决的首例“拖欠垃圾清运费案”。

  平安居小区位于中山北路屏风街旁,建于2006年,共三幢居民楼。小区垃圾的清运,一直由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负责。

  然而,作为平安居的物业公司,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以来,始终拖欠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垃圾清运费,分文未缴。公司副总经理吴树荣诉苦说:“我们物业费收不上来,没钱缴垃圾清运费用。”调查显示,平安居由商品房和回迁房组成,商品房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5元,回迁房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0.5元。

  据中北环卫所杨副所长介绍,平安居小区共有400多户居民以及商业用房,每天产生25桶垃圾,大概三吨左右。依照每户居民每年收30元的垃圾清运费,再加上商业用房的垃圾清运费,一年总共是25750元,三年累计7万多元。

  中北环卫所负责收费的陈伟娟,跟中润物业打了好几年的交道,“他们态度每次都是很好的,但是明日复明日,就是拖着,一拖就是三年。”陈大姐对中润物业也是满腹牢骚。

  2016年10月下旬,中北市容环卫所采取措施,停止了平安居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

  清运工作前后停了两天。考虑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天水街道、下城区城管局又紧急召开协调会,决定暂时由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继续垫付垃圾清运费,先将垃圾清除出小区,再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缴清拖欠的垃圾清运费。

  然而此后,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仍一直拖着不付垃圾清运费。

  面对如此“老赖”,中北环卫所只好走法律途径。2016年10月31日,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起诉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城区人民法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后经法院开庭前的多次调解未果,2月21日下午,下城法院依法宣判,并明确: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须在3天内缴清欠款,否则将强制执行。

  据悉,2017年1月,平安居业委会经投票决议,把中润物业“请”出了小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许卓恒 通讯员 张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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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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