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2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汪子芳 通讯员 单巡天)企业野蛮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这笔环保账单该由谁负责?谁来追责?在以前,抱着“企业偷排、民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侥幸心理,部分排污企业往往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偷排,但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恐怕再也行不通了。
近日,绍兴中院受理并成功审结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要求被告方赔偿因水污染导致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8万余元。2月20日上午,提起诉讼的公益环保组织和被告方签收调解书,这笔赔偿金也将打入绍兴生态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
这不仅是绍兴市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更是全省第一例成功审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例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节转入诉讼程序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