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时说好不限使用期限,公司明明还在,怎么就不能用了呢?”近日,金女士来到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消费调解。
原来,金女士于不久前在温岭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花费800元办理了汽车精洗套餐,其中包括一本20张的精洗使用券加5张散的精洗券,一共25张,且25张券均无使用期限亦不限使用对象,该公司还承诺服务质量不会因办理套餐而变差。
金女士只使用了4张精洗券,当她再次去洗车时,却被公司的新老板告知“老板已换人,可在一个月内继续使用该卡,过期作废,之前的老板有什么承诺可以去找前老板”。金女士认为该汽车服务公司仍然存在,要求按照洗车次数退还现金672元并补偿利息。
不过,现公司老板却认为,“原先的老板已经将公司转让了,也没有把之前办卡客户支付的洗车费用给我,因此再提供一个月的洗车服务已经做到很好,不能按照客户和原先老板约定的套餐提供服务”,原老板对消费者的承诺不应该找他来兑现。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该公司原先的老板虽然已经将股份转让并不再从事该业务,但套餐是以温岭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该公司仍然存在,因此套餐合同有效,公司应当继续按照原先协议提供服务。
最终,在消保人员的调解下,汽车服务公司同意按照套餐协议继续为金女士提供相应的洗车服务。
在此,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经营者推荐办卡消费时应理性对待,也不要图便宜盲目充值,避免预付款消费风险。碰到店家不按协议提供服务,也应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