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8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林昌明 陈谊) “真没想到,几分钟就把户口迁移证明给找到了。”日前,在龙游县公安局档案室内,拿着1961年迁回原籍的迁移证存根复印件,80岁的方大爷笑着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方大爷曾在金华、丽水等多地工作。为办理生活补助金,他需要提供有关户籍证明。此前,方大爷花了大半年时间,找遍有关工作地的档案局,都没有相应的信息。后听说县公安局可能会有户口迁移材料,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要求民警给予帮助。公安民警轻点鼠标,登录全省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很快查到了有关证明材料。
海量的户籍档案曾以各种纸质形式,存放在县级公安机关和各基层派出所。民警调取历史档案,经常需要两三人一起帮助查找,甚至还需要邀请知情的退休民警帮忙。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历史档案陈旧、损毁,甚至遗失,户籍管理工作变得非常艰难。
为此,我省组织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2015年6月,我省公安厅机关在完成馆藏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文书档案(永久、长期)数字化加工基础上,向国家档案局申报全国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并于当年10月成为国家档案局公布的全国第一批试点单位。自启动公安数字档案室建设以来,各地公安陆续推进档案数字化,为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带来便利。
据介绍,老百姓到公安窗口能查阅的多为户籍档案,主要有常住人口登记表、老的户口本、出生年月、迁移证存根、亲属关系等。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常住人口登记表、老的户口本为基本信息,而这几年公务员三龄核查、企事业员工工龄核查等,来核实出生年月的人很多;迁移证存根主要用于解决土地问题、大炼钢时期农民工生活补助问题。
省公安厅明确,今年3月底前,杭州、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台州等7个市局的非涉密档案数据将实现全省共享联查,到今年底,宁波、金华、舟山、丽水等4个市局的非涉密档案数据也要实现挂接联网,实现档案信息全省11个设区市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档案将全部完成数字化加工,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将在2020年前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
“不久的将来,老百姓到省内任何一家派出所,都可以办理户籍业务网上实时核查历史户籍资料等。”省公安厅办公室负责人说,“我们将更多运用网上管理服务手段,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少跑腿。”
据统计,近年来,有近3.5万人次登录浙江省公安档案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电子档案,浙江省公安厅档案史志馆为社会各单位提供数字档案2.7万页,让查询者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