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记者日前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我省将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为职称评定引入社会化评价方式。
据介绍,我省此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了高校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分类、放权、自主,尊重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改变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模式。
今后,我省将按照中央的改革要求,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改革的关键是解决评价与使用的关系,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分类评价、自主放权和评聘结合。改革最紧迫的任务是要在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为主的职称系列,在改革实施中将尽量考虑与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形成配套同步。接下来,将进一步引导单位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单位活力。对于企业人员为主的工程职称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将以市场为导向,委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完善行业评价标准,将探索建立多元评价指标体系,不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在此基础上,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承接评审工作,并规范发文发证流程,最终实现业内评价。此外,外语、计算机将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