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日前,民政部网站发布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我国已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其中,就包括咱浙江。
2011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各地要整合已出台的高龄补贴政策,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出台了高龄补贴制度。
每个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是不是有点少了啊?
其实是这样的——浙江在2011年就制定了相关标准,由于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相应也较低。不过,浙江各地具体制定的高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都作出了提升。比如杭州,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为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而在温州、湖州、台州、丽水等地区,针对年满100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高达每人每月500元。
据统计,2015年,我省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135.99万人,月人均标准为60.61元。标准最高为温州市,月人均119.83元;其次为绍兴市和湖州市,月人均分别为116.15元和69.56元。
除了给高龄老人发放补贴,从2012年起,我省还建立了统筹城乡、贯通机构居家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在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养老服务意愿给予服务补贴。一类对象即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的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万元,居家的不低于6000元,其他困难老年人即二类对象的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7万多老年人享受了养老服务补贴,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一类对象有1.6万人。
此外,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浙江也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2015年底,和全国同口径比,我省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6.1万张,每千名老人达到57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3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达到35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80%以上的农村。
2016年,“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再一次被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计划今年新建3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截至上半年,全省已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1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4%。目前,我省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社区为平台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养老服务的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当然,浙江政务服务网也能为我省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老年人福利、老年人相关政策、养老保险、养老机构等信息,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一站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