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讯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通知,确定4个直辖市以及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其中我省11个地级市全部在列。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看病,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长期以来,三甲医院大小病兼治,导致人满为患,本应解决80%医疗需求的社区、基层医院却就医者寥寥。
此次,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试点城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据了解,2014年7月,在“双下沉、两提升”工程覆盖全省、县(市、区)内医疗机构与省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我省就分批启动分级诊疗试点,淳安县、宁波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县(市、区)率先试点,调整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同时制定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提升县域内就诊比例。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是关键。为此,我省以县为单位,依托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建立医学检查、影像、心电、慢病管理等142个中心,实现省级资源和信息共享。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投入62.5亿元,对乡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从2012年起,全省还推行“健康守门人”制度,每1000到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同时配备社区护士,妇保、儿保医生和联络员。
调查显示,2015年全省县级医院业务水平和学科、专科建设急救能力明显提升,三四类手术台次比上年增加10.47%;县域内就诊率比上年上升3.09%,其中桐庐、海宁、海盐等地超过或接近90%;城市医院门诊量增速放缓,8家在杭省级医院门诊量出现下降趋势,最大降幅达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