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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建设者劳动权益保障 为他们撑起“遮阳伞”

2016-07-26 07:25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黄珍珍 施力维 崔旭川 金春华 通讯员 蔡卡特 陈俏超 赵会营 石全 王海霞 罗昙

  浙江日报 讯据省气象台监测,25日,我省大部地区仍持续高温炎热天气;截至16时,全省已有31个县市最高气温超过38℃,其中16个县市超过39℃,最高为丽水城区40.3℃,杭州城区为39.5℃。

  自6月以来,杭城共累计出现17天高温日数,据省气象台预计,本周我省继续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

  高温时段应尽量减少外出和避免户外作业,同时注意交通和生产安全。高温下,建筑施工单位如何避开高温?他们是否错开最热时段工作,延长休息时间?他们收到单位派发的清凉防暑用品了吗?25日,本报记者前往我省多个重点工程工地现场探访。

  台州湾大桥工地

  轮班减少高温作业

  上午9时,记者来到台州湾大桥TS09标工地现场。钢筋混凝土浇筑的作业平台上已是热气蒸腾,地表温度已达50℃以上。

  因为是海上作业,工人们除了长袖长裤的工作服、安全帽,每个人还必须穿上厚厚的救生衣、安全带,更为闷热难当。

  浇筑工邹俊告诉记者,他们早上5时开始作业,以避开白天的高温时段。“太阳一出来,工地上的温度升得很快。我们穿得又多,滋味确实不好受。”邹俊告诉记者,“好在工地上有凉茶、绿豆汤,随我们放开喝,能缓解一下闷热。”邹俊擦了一把汗说,工地月底前要竣工,工期有点紧。

  “工地上以前有100名工人轮班作业。高温天气下,为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作业,目前增加到120名工人轮班。”项目部副经理杨自军告诉记者,除了工作时间调整,降暑饮料、药品也不断档供应。而高温补贴,项目相关人员表示9月份会统一发放。

  前不久,当地政府也为高温下的大桥建设者们送来关爱。7月21日,台州市领导带着工作人员,向坚守一线的建设者送去慰问,叮嘱建设者做好防暑工作,并向施工人员送上防暑用品。

  湘湖三期工地

  延长午休避高温

  “人站着不动都会出汗。”25日上午10时,记者在萧山湘湖三期北线工地见到刘师傅时,他正在做人行道铺装工作。为防止晒伤,高温天里他也全副武装,身上穿着长袖工作服,头上盖着毛巾,再戴上安全帽。刘师傅是湖北人,在杭州干了13年泥水工,杭州夏季的高温对他来说,早已见怪不怪。

  “早上5点多就开工了,工程紧,要赶在下个月停工前完成。”用早已汗湿的袖口抹了把脸,刘师傅并未停下手头的活。萧山湘湖三期定于9月1日试开园,为了保证工程进度,7月1日起,各项目组全面加夜班,各施工单位实行早夜加班。预计7月底完成桥梁铺装、公交车道、观光绿道建设,整体施工预计8月20日基本结束。

  当日11时,午休时间到了,刘师傅与同事们停下手头工作。为保证安全,工地作息时间避开了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段。“我们现在中午休息的时间比以前长,一般都是中午11点到下午3点休息。”刘师傅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来到湘湖金融小镇一期建筑工程现场,与刘师傅比起来,四川来的俞师傅要“幸福”得多。俞师傅也是泥水工,现在项目已进入粉刷装饰阶段末期,他与同事们都在室内工作,不用晒太阳。

  “室内其实也闷得很,外面围着防护网,风也吹不进来。”俞师傅早就脱了工作服,赤膊上阵。身上虽然没有晒伤,却也有不少闷出来的痱子。“工地对我们还不错,下午最热的时候也都休息,不过时间紧,我们就早一点开工、晚一点收工。”据了解,湘湖管委会准备了3000份防暑药品,接下来将对全域工地进行走访慰问。

  宁波植物园工地

  慰问职工送清凉

  午时,宁波室外温度接近40℃。趁着午休,宁波植物园筹建办的工作人员来到工地,给正在工棚休息的工人们送上毛巾、饮料以及藿香正气水等清凉防暑用品。

  位于镇海新城的宁波植物园,是宁波市重点绿化项目,园区将在9月28日试开放。目前,大部分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每天有600余名工人在现场施工。

  记者来到工棚,看到配备的空调正常运行,温度调到了26℃。工人们正三三两两地谈笑、休息。“这两天,我们每天早上10点多就回宿舍午休了。”从事土建施工的周宇刚冲完澡、吃过中饭。他告诉记者,工友们尽快做完手上的事情,早早回到工棚休息,以避开最炎热的时间。虽然工作辛苦,大家看到植物园从一个大工地,变成现在的一片翠绿,心里很有成就感。

  “烈日直晒下工作,辛苦了,要注意多补水。”宁波植物园筹建办工作人员一边把降温用品送到工人手上,一边致以谢意。记者了解到,虽然工期很紧,但筹建办仍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避暑要求,对施工时间进行了调整,以避开11时至15时的酷热时段,并且特别准备了一批防暑降温的饮料、药品,为工人们做好服务。

  省总工会慰问

  高温一线职工

  近日,省总工会组织11个高温慰问组,分赴电力、交通、地铁、铁路、学校等重点民生工程、“两美”浙江立功竞赛工程、G20峰会竞赛参赛项目的施工现场和企业等开展高温慰问活动。本次高温慰问活动中,省总工会共拨出60万元专款,为职工购买清凉防暑用品。

  在省总工会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普遍开展了“送安全、送清凉”高温慰问活动,深入企业、车间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等待遇,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妥善处理好因高温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7月25日开始,杭州市组织开展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

  高温天,职工享有哪些权益?省总工会有关人士提醒,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根据我省201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我省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4个月。高温津贴不纳入最低工资,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汤等防暑物资替代,具体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用人单位如违反以上规定,劳动者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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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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