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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很可能已涉嫌诈骗罪

2015-12-22 07:56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首席记者 肖菁

  #!time!#昨天,《杭州大厦边黄金路段三姐妹霸路收费好多年》成为全城热点,我们的热线,还有微信后台,大家都在喊“我也中招过”。

  杭城很多法律界人士同样有话要说——霸路收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都可能已经涉嫌诈骗罪了,怎么各执法部门还是协调了事,而且事情多年未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杭州市立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方立新:

  一个事情多头管理,重叠管理,但是临到出了事情最后发现谁都管不了,这样的情况不少见,也希望媒体多曝光。

  但是这一次事件,发生在杭州最中心地段武林广场,长达十年之久,而且根据目前各部门的说法,至少能够确定这确属一种非法收费的现象,却存在那么久,就着实令人震惊了。非法收费,至少违反行政法规,那么行政管理部门去哪里了?按照报道,应该金额不小,还可能已经涉嫌犯罪,那公安有没有立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刑法学专家阮方民:

  杭州最中心的武林广场附近,竟然有这么一块三不管地带,容得三个大妈拉起大旗做虎皮。三个大妈的行为如果我们说得轻描淡写一点,属于“非法收费”。说得重一点,可能已经涉嫌“诈骗罪”了。

  她们的行为完全够得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警方应该可以据此以涉嫌诈骗进行立案了。

  至于落实赃款数额,是接下来比较辛苦的一项工作。一种方式是向被收取过停车费的停车人取证,涉及到停车人量大面大;第二种方式是将嫌疑人追捕到案,通过审讯打开缺口。

  我也注意到网友的一种说法:中心地段,多次反映,却解决不掉,是不是背后有利益输送?如果有,那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涉嫌受贿。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小明:

  如果真的有利益输送,那么收受钱款的相关部门就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受贿。受贿分为“单位受贿”和“个人受贿”,单位受贿的话,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件在公安初步查实的情况下,还需移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进一步查证。

  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

  在我们的社会中,真正的管理空缺其实是很少见,何况是武林广场这么个中心地带。大多数情况是“多头管理”造成“职能重叠”,“职能重叠”导致“边界不清”,而“边界不清”在形式上往往会表现为“重叠”或者“空缺”。

  在公共管理学中有个理论叫“官僚模型”,这里的“官僚”不是那个贬义词“官僚主义”的“官僚”,而特指管理机构有追求部门规模最大化和部门利益最大化的倾向,管理行为被自身利益牵着走。这里的“利益”也不仅仅指金钱,还包括地盘,权利,甚至考评。有“利益”的大家抢着管,没有利益或者出了事情,大家都不管。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

  我看到很多网友都在喊,还我枉交的停车费。既然是非法收费,可以要回。但是需要有凭证,比如有当时大妈出具的停车发票,或者是近期的,没有发票,但是调出监控也可以查证的。如果公安立案,并能追回赃款,这也算退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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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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