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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万元现金后返还 仍被判盗窃罪

2015-12-18 14:05  来源:丽水网 

  #!time!#今年7月的一天,范某在单位内拿走了一个黑色手提包里的1万元现金。当日,范某得知自己盗窃的1万元现金是同事吴某所有,内心恐慌,想通过另一名同事周某将所盗现金返还给吴某。当天晚上,范某赶往同事周某处,并趁其不备之机,将盗窃来的1万元现金放入周某随身携带的皮包内。随后,周某发现包内多出现金,怀疑是范某栽赃,怕被冤枉,遂和范某一起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法院认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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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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