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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浦派出所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佳绩

2015-08-14 09:51  来源:绍兴日报 通讯员 何秦江 章丽

  #!time!# 面对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带来的“警力紧缺难调配、流动人口信息难采集、高危人口难管控、社会服务难到位”等突出问题,越城区公安分局东浦派出所从“居住、就业、证件、服务”四个角度破题,积极构建“以屋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服务留人”流动人口立体化管理新模式,已取得明显成效。数据显示,东浦镇流动人口考核今年以来月月在进步,7月更是跃居全区第一。

  以屋管人

  东浦派出所以“房主→出租房屋→承租人”为基本管理要素,其中以出租屋的管理为核心。主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将“公安主管”与“屋主直管”结合,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

  组建流管专业队,网格清查出租屋。按照不低于800:1的标准,配备专职专管员25人。每个专管员明确职责,承包到村(片),实行网格化管理,承担32个村、1个社区和18家企业的流动人口专管工作,形成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把村(居)全部建筑物划分网格片区,由专管员包片入户登记,全面采集租住人员信息。

  下发催办通知,对于空关的出租房,张贴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件的通知,告知到警务室办理。

  错峰入户登记,提高登记效率。针对白天“空屋率”较高的情况,工作组及时调整工作时间,改为每天上午7~10点、下午2点~5点和晚上7-10点进行清查,以提高信息采集的成功率。

  截至2015年7月,东浦镇已排查出租屋1.3万间;流动人口约53000人,登记人数47676人,登记率89.95%;出租屋流动人口数据采集完成率98%。在已完成清查登记的村(居),发案数均呈下降趋势,为东浦派出所掌握社会治安局面的主动权创造了条件。

  以业管人

  以“用人单位→务工人员”为基本管理要素,其中以雇主的自主管理为核心,严格落实用工单位或雇主责任,实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纳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践中,东浦派出所紧扣企业员工招录关,将务工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监管由事中、事后前移到最初源头。

  落实用工单位确定一名流动人口信息专管员,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信息,每月两次核对外来务工人员进厂和离厂信息。

  核实员工身份,掌握重点人员。企业传输给社区民警的新招录用工人员信息,由属地社区民警通过警务平台开展背景了解,重点核查身份是否真实、是否为违法犯罪人员、是否为吸贩毒人员等,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供参考。

  定期巡检企业,掌握人员变动。辖区社区民警每月定期走访企业,加强与企业人力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变动情况,督促企业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

  以证管人

  以居住证的管理为核心,要求所有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手段之一,发挥了一定作用。

  东浦派出所在实际操作中,实行准入制度,先办证后就业。规定用工企业为外来工信息采集的第一责任主体,推行“先办证后就业”准入制度,即企业招录外来务工人员时,必须事先将拟招录的务工人员信息登记传输至公安数据系统,务工人员凭居住证办就业手续。

  建立倒逼机制,确保持证租房。社区民警每月不定期上门检查,督促房主、房屋中介协助和引导承租人及时办理居住证,明确要求房主出租房屋需承租人出示租住证,建立起倒逼机制,压缩漏管可能性。

  扩大证件使用范围,提高办证率。协调教育、劳动等部门,把核查外来流动人员居住证作为子女义务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的前置条件,提高流动人口的登记率和办证率。

  服务留人

  东浦派出所以提供贴心的社会服务为根本,帮助流动人口加速融入当地,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把东浦当成“第二故乡”。服务窗口前移,方便流动人口办证。为方便流动人员办居住证,东浦派出所在辖区三个警务室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专管员配备“e管通”,随时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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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兆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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