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收货后,因为写了一条评价“双倍提价,再五折双十一,欺骗消费者”,买家成了被告。因网上购物问题引发的买家投诉卖家的情况蛮多的,但是卖家因信用度下降,将给出“差评”的买家告上法庭的却不多见。
昨天,某网上家居旗舰店告买家恶意差评、名誉侵权的案子,在杭州滨江法院开庭。
2014年11月1日,买家刘某在该旗舰店买了餐桌调料瓶等9件商品。收货后,就对商品作出了开头的评价。
该旗舰店表示,他们多次找刘某协商,要求及时修改评价并道歉,但刘某不听,反而在微博上进行漫骂,“这直接降低了我们的信用度,影响了相关产品的销售,要求赔偿损失共计7000元,并修改评价、道歉。”该旗舰店还提到:“其实,这个买家,也开了一家淘宝店。”
买家刘某则辩称:“卖家的商品存在2个价格,且1个价格是另1个价格的两倍,所以我做的评论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卖家是以虚拟提价后的价格再打折销售的。其中2件商品,至今都在以我当时买的价格进行店庆促销。”
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