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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水”竟成了“自来水”
部分社区公共供水水源频被盗

2015-03-02 09:08  来源:湖州日报 空山

  #!time!#近日,有市民拨打党报热线,反映在湖城东街华楼和百川世家的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条公共水管疑似被人破坏,致使自来水一直不停向外流淌。经检查,此处的确被人私接水管,存在违法取用水的情况。事实上,私接水管或通过消防栓取水现象时有发生,公共水管里自来水和消防栓里的“救命水”,成了一些人随意盗取的“免费水”。

  这水“不要钱”

  在路边花坛旁的条砖下,一条黑色的皮管“隐身”其中,自来水汩汩而出,继而顺着条砖下的水渠源源不断地流走。时常路过此处的朱女士告诉记者,这边的水管这样流水的情况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有的时候大白天就能看见有人若无其事地搬开条砖直接抽出水管洗衣服洗菜。“那水管不算细,直径大概有8厘米,水流很大,就算盖上砖块掩饰,但靠近以后就能听到很大的流水声,每次看见水就这样被浪费心里很不是滋味。”

  市水务集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发现此处的黑色水管竟被私自接在了水表前的水管上。“这边的确存在偷水的情况,现在我们已经把私接的水管进行了拆除和填埋。”水务集团供水营销中心陆违发主任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东湖家园附近同样也存在使用“免费水”的现象。知情人士称,在东湖家园有一处住户为了用上家门口消防栓里的水,还特意去买了一个可以打开消防栓的扳手,“我走过去的时候总能看见那户人家在那里接水洗菜。”“盗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日常民用盗水水量不是特别大,但是盗取消防栓的水量就大多了。消防栓水源一般都是被偷着浇灌绿地、冲洗路面和工程车,因为出水量大所以很浪费,特别是到了夏天用水高峰期,消防栓被盗用的情况就更多一些。”市水务集团日常巡查人员介绍,因为个别消防栓经常被盗用所以特别容易造成漏水等现象,而在正常情况下,由于消防栓是铁制的,平时只需每年定期除锈、上漆、上润滑油就可保证其正常使用。

  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为何被盗?在许多商户、单位甚至个人眼里,用水只要不走自家的水表就是“不要钱的水”。“我们日常巡查组的成员每天都在路上,确保每一个都认真检查。”该工作人员坦言,光凭他们巡查组管理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在湖东、道场乡和八里店等离市区较远的地方,消防栓被盗用更频繁一些。

  缘何“难遏制”

  “私自盗用消防栓水资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市水务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这种行为大大加快了消防栓破损速度,既浪费水资源,还会造成附近管网水压出现波动。尤其是市政消防栓作为公共消防设施,频繁使用会导致出水压力减小,严重影响灭火效果。

  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城市公共供水金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264条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既属犯罪,为何难遏制?“偷水现象不仅随机性强,还比较隐蔽,‘抓现行’的概率低。”据市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褚队长介绍,根据水务集团在日常抄表和巡查过程中发现盗水现象及市民反映的情况,该局将对该类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由于偷水具有临时、分散、流动、隐蔽的特点,水务、公安、城管的联合执法也很难对此遏制。“市民目前普遍对盗用消防栓里的水危害意识还不够,我们将加大对盗用、滥用消防栓等城市水源的排查,一旦发现一律进行处罚。”褚队长表示,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市民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责令改正并补交公共供水水费后,将面临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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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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