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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借”钱20万元 说好半个月8年都没还

2015-01-12 16:49  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 陈正军 通讯员 邱铃慧

  #!time!#近日,嵊州市民张先生匆匆来到鹿山派出所,说8年前有人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抵押,骗走了他20万元,希望警方帮自己讨回公道。

  鹿山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5月,沈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张先生,说办服装厂急需资金,向张先生借20万元,使用半个月,当时说好给3分利息。为让张先生放心,沈某还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抵押在张先生处,说好到时如果钱还不出的话,就拿这套房子抵债。

  抵押时,沈某还特地带张先生的妻子去房产证所示地址看了一下房子,以证明自己所言不虚。随后,张先生就将20万元现金借给了沈某。沈某写了一张借条,约定到期日子为2006年5月29日。

  到了2006年5月29日那天,张先生打电话给沈某。沈某在电话里说再给他1个月时间,张先生同意了。但1个月后,张先生再与沈某联系时,沈某却关机了。张先生遂与妻子去其房子查看,户主却说,这套房子根本就不是沈某的。这时张先生才发现,沈某给他们的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都是假的,连他本人的身份信息也是假的,沈某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崇仁镇的宣某。

  找不到宣某,张先生就跟宣某的父亲联系。在山东做生意的宣某父亲知道事情原委后,表示会帮儿子还债,但在还了3万多元后,也联系不上了。

  前段时间,宣某父亲回到老家,张先生过去找他要钱,但宣某家人不同意还钱,张先生一怒之下就到派出所报案。

  目前,鹿山派出所已就此案开展调查。民警说,若张先生报案内容属实,宣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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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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