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昨天,温州一市民收到信件撞上“中奖”老骗局;警方提醒:在兑奖前以任何名义要求你支付费用的,肯定是骗子
昨晨,在媒体工作的吴女士收到一封来自河北的信件,拆开一看,这是一张落款为“海尔电器30周年庆典活动”的公益宣传单,右下角还设置刮奖区,她随手一刮,竟然中了100万元现金大奖!宣传单背面印着一份公证书,还盖有北京市国立公证处的专用章……
你们说,她该不该去兑奖呢?
记者看到这份印刷精良的宣传单,它的正面印有海尔集团简介、兑奖说明、奖项类别,还有“海尔查询兑奖专线”和“公证处监督专线”两个电话号码,并特别注明“本活动经市政府核准,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监督公证”。在兑奖说明一栏里,特别告知领取奖金需要经公证后才可领取,并且“凡中奖的客户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
而在奖项设置一栏里,最高奖项为“特等奖”,奖金为500万元,名额为1名,记者算了一下,将所有奖项的奖金加起来,这次抽奖活动的奖金总额为1.28亿元。
而另一面则是印着一份公证书,还印有一男一女两名公证员的照片及其个人资料。
听到是记者立即挂电话
记者拨通了宣传单上的“海尔查询兑奖热线”。
一名自称是“海尔客服”的女子接听了电话。她先要记者联系宣传单上的“公证处监督专线”,拨通后,一名“监督专员”要求记者报出宣传单上的电脑验证码,核对无误后,他说,记者必须在三天内到北京领奖,过期作废,如果赶不及,他们可以代办领奖,但需先付5000元的委托公证费。
当记者亮明身份,“监督专员”和“海尔客服”均挂断电话。
不可能有这样的公证书
记者带着宣传单来到市司法局,该局公正管理处处长胡立继一接过宣传单,就说“不可能有这样的公证书”。
他说,这份公证书上,同时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但自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生效后,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就随之失效。
而且,司法部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统一要求,正式的公证印章只会印在正式的公证文书上,不会印在这样的广告单上。此外,公证书上一般不公示公证员的照片和个人资料。
兑奖前要求支付费用,肯定是骗子
经调查,记者发现类似的诈骗案件已在全国多个省市现身,有的以“海尔集团30年庆典”为幌子,有的以三星、诺基亚、国美等知名企业为幌子,全国已有不少人上当受骗。
在海尔商城的官网上,记者看到了《关于不法分子假借海尔30周年庆欺诈的公告》,公告中声明:“截至目前,我司并未组织任何传单刮奖活动,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误信传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到类似事件,熟悉网络的市民可以查询相关企业和公证单位的官方网站,老年人或者不熟悉网络的市民可通过“114”查询公证部门电话或者相关企业的客服电话进行求证。切记一点:在兑奖前以任何名义要求你支付费用的,肯定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