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以来,虚假诉讼案件大幅增加。光去年鹿城检察院就办理了23件,涉案金额约1.2亿元,是上年的5倍。
为了稀释债务,当事人伪造欠条、各类合同,贿买假证人,可谓绞尽脑汁。
昨天上午,鹿城法院一审认定虚假诉讼的“集大成者”——被告人毛存新构成妨碍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49岁的毛存新人称“演技哥”。他“自导自演”3起虚假诉讼,让哥哥、儿子、侄媳告自己,专坑合伙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第一幕:儿子告自己拖欠395万货款
毛存新在温州开了两家公司,分别是温州市新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毛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不过,他似乎早有预谋,故意把两家公司登记在哥哥和儿子名下,尽管当时儿子还在上学。
王某是新美公司的股东。2007年,他发现毛存新经常避开财务,将公司账户资金抽走挪为他用,于是要求退股。为拿回自己的投资款,他将毛存新告上法庭。
2008年,为了让王某拿不走钱,毛存新伪造了新美公司欠毛实公司395万元货款的证据。然后,他指使儿子以公司名义去告新美公司。
因为这场官司,新美公司的资产被大量稀释,王某最终亏本撤资。
第二幕:虚构把房子卖给侄媳的合同
毛存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好,欠下不少债务。2009年4月,为了稀释债务,他指使侄媳贾某伪造《房屋买卖协议书》《收条》等证据,虚构贾某向其购房的事实。
此后,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毛存新返还购房定金和违约金共计116万余元。
法院开庭那天,毛存新指使贾某到庭作虚假陈述。
审理期间,贾某太紧张了,迫于压力说出了自己作伪证的事实,法官这才驳回起诉。
第三幕:自己告儿子欠房租
毛存新又盯上了另一个股东。温州市区人戴先生出资100多万元,进入毛实公司。同样,他也发现毛存新伪造私章,将公司流动资金提走。
戴先生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最后,裁定结果解除合同,并对公司财产依法清算。
清算过程中,毛存新虚构了一系列合同,谋划将毛实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
其中,他和儿子演戏,打了一场“父告子”官司。
2011年9月,毛存新伪造毛实公司向自己租房的协议,指使儿子签字。然后,他向法院起诉儿子,要求支付租金和滞纳金16万余元。
强制执行期间,法院发现毛存新和儿子串通,裁定终结执行。
来源:都市快报 通讯员 鹿轩 陈晓娟 记者 甘凌峰